2007年2月14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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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湖游医骗局大起底
本报记者 汪嘉林 通讯员 杨晨艳 姚汉伦

  一边是非法行医者巧舌如簧,另一边是患者命悬一线。
  检察院的调查报告触目惊心,游医的客户中90%以上是外来务工者。

  为图便宜民工险些丧命游医手
  2006年对于从四川到桐乡打工的王先生来说并不如意,因为就在前几个月,他差点因为吃了一顿猪头肉而险些丢了性命。
  因为前些天和朋友说好要一起吃饭,那天早晨王先生兴高采烈地起来,托人到附近的村子里买了一个猪头。中午朋友如约而至,大快朵颐之后,当天下午,王先生便开始腹泻不止。为了图方便以及省钱,王先生请来了附近一带小有名气的“顾医生”来瞧瞧。
  这“顾医生”还真神,很快便开出了偏方——打一支消炎针,喝几瓶藿香正气水。王先生以为这样一来自己的病就没什么大碍了。哪知“顾医生”才走了几小时,王先生肚子痛得在地上打起滚来,工友们这才将他送到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。医生告诉王先生,还好送得比较及时,否则后果不堪设想。
  在王先生的举报下,桐乡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立刻对顾某进行了调查。原来,顾某自己也是一名从安徽到桐乡来的打工者,只懂得一些粗浅的卫生护理知识,根本就没有行医资格。而且之前,顾某已因非法行医被两次查处。
  桐乡检察院办案人员告诉记者,顾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行医罪,目前该案已向法院提起公诉。

  民工已成为非法行医者的主要客户群
  “打击非法行医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。在打击非法行医过程中,我们也发现,民工已经成了非法行医者的主要客户群。”桐乡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向记者介绍,他们对办理过的涉及非法行医的案子进行了调查,发现那些非法行医者根本不具备起码的医疗知识,却都打着“祖传”等旗号,或游走民间,或设点开张,利用许多人病急乱投医以及贪图便宜等心理,骗取钱财。而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因本身经济收入就有限,为了贪图便宜,一有病不往医院跑,反而去找那些非法行医者。据统计,这些非法行医者的“客户”有90%以上是外来务工人员。
  河南固始县人黄其玲2005年在桐乡一民工聚居点开设了一个非法行医点:屋子里除了一张木板床和一个水槽其他什么都没有。
  而黄其玲本人只有小学文化,根本没有行医资格,而就是这么个人靠着“祖传秘方”的幌子,成了附近民工群中的“神医”。
  一天,一位产妇即将临盆,在工友的建议下,家人将其送到了黄其玲处,结果造成了产妇、婴儿均死亡的恶性事件。
  “虽然黄其玲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,但这位产妇和婴儿的性命却永远无法挽回了。”桐乡检察院办案人员告诉记者。
  无独有偶,正当黄其玲受到法律制裁时,在离这个外来民工聚居点不远的另一个村子里,一个名叫李作超的“医生”又开始干令人后怕的事了。
  2005年下半年的某天,李作超的“行医点”里忽然来了王某和张某两位妇女,王某捂着肚子即将生产,而张某却急着要取节育环。
  这对于李作超来说显然是两桩大生意,之前,大多数情况下,他都是给民工配药或包扎,挣的钱有限。很快,大家谈妥,接生费用为1000元,取环为200元。
  李作超有些手忙脚乱,他朝窗外吼了一嗓子,叫来了自己的工友帮着烧水。王某的生产过程还算顺利,可生出来的胎儿还连着脐带呢,怎么办?李作超可是第一次给人接生。“用剪刀剪了吧!”不知道是谁的这句话提醒了李作超,他将平日里用惯了的那把剪刀涂上了酒精,“咔嚓”一刀将脐带剪了。
  然而就是这一刀,让胎盘残留在了王某体内,最终导致了出血性休克。虽然王某最终经医院抢救保住了性命,但还是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,经鉴定已构成重伤。
  张某也遭了罪,节育环是取出来了,但导致了大面积的感染,真是苦不堪言。
  后来,李作超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。
  杭州市中医院主治医师俞永泉告诉记者,以接生为例,现在一般正规医院的价格在四五千元左右,而那些非法行医点可能在1000元甚至更低。这种价格上的差异给很多民工朋友造成了迷惑。而其实,接生手术不但对医生的要求非常高,而且对环境、器械的要求也很高,要时刻应付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。“万一难产怎么办?万一术后有并发症怎么办?那些非法行医点能够应付吗?这就不是几千元钱能解决的问题了,这是人命关天的事。”俞永泉说。

  法律规定明确,非法行医必须严厉打击
  桐乡检察院相关办案人员告诉记者,我国《刑法》对非法行医罪已经作了明确规定:“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,情节严重的,处3年以下有期限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单处罚金;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限徒刑,并处罚金;造成就诊人死亡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”
  除此之外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等法律、法规都对打击非法行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。